各系部,各处室、中心,工会、团委,医教办: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中央组织部专门召开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做好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部署。为推动我院学习贯彻《条例》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提高档案管理意识
档案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发展的最真实的记录,许多有价值的资料,如果在日常工作中不注意收集/积累,需要的时候才进行归纳整理,往往会致使很多资料丢失、缺失,给单位或部门带来损失。因此,要提高档案管理能力,增强档案管理意识。
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学习
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本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学习如何对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利用等管理程序,要增强档案管理安全性,同时要做好档案的移接交工作。
三、把档案管理作为常规性工作
各部门将档案管理作为部门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对于需要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如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等等(具体参见《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皖卫职院办〔2018〕183号),及时送组织人事处审核归档。
组织人事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