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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口职业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6-06-16 00:00 余晨辉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622日至24日,上午800-下午4:5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图书馆三楼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566-2021645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二)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安徽人口职业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成绩

3000538

302000605217

王芳

89.5

302000605221

陈蕾

85.5

302000605215

吴云

83.5

302000605209

郭瑞新

83

302000605212

李祖超

83

3000539

302000605228

刘明丽

83

302000605230

陈琼

82.5

302000605225

李亭亭

80.5

302000605302

高媛

78

302000605229

张芳

73

302000605226

何庆平

73

3000540

302000605303

殷红军

72.5

302000605304

胡敏华

72

3000545

302000605314

戴丽敏

87

302000605323

张逸

86.5

302000605318

储韬

84

302000605315

杨柳青

84

302000605310

魏晓倩

82.5

3000546

302000605330

刘文秀

88.5

302000605409

朱婕

82.5

302000605406

80

302000605411

杜磊

78.5

302000605401

李晓淼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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