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成绩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行政楼3楼人事处(池州市学院路9号)。乘车路线:车站乘29路车到池州学院站下。
联系电话:0566-2021645。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二)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统一笔试成绩 |
岗位
排名 |
3000468 |
302001402305 |
康鑫靖 |
79 |
1 |
302001402306 |
鲍佳敏 |
77.5 |
2 |
302001402309 |
江晓莉 |
77.5 |
3 |
302001402307 |
孙清 |
76 |
4 |
3000469 |
302001402311 |
邹阳 |
86 |
1 |
302001402320 |
江雪姣 |
84 |
2 |
302001402310 |
倪均成 |
83 |
3 |
302001402316 |
叶芳 |
81 |
4 |
302001402313 |
黄昊 |
79.5 |
5 |